前幾天去了一趟阿姆斯特丹,去探望我那身懷六甲的阿姊。
在巴嗇的兩年來,因為第一年還無法用居留證免簽遊歐洲,也因為阮囊羞澀,更因為覺得瑞士還有很多地方可以玩,鮮少把觸腳伸到其他歐盟國家,也從未特地去找已在荷蘭多年的我阿姊。
嘴巴上說是要見證我姐難得肚皮比我大的情景,實際上也是希望在她生產前能去看看她。但是猶豫半天才決定訂機票的結果就是無法盡如人意,最後只成了短暫停留一天半,還真的除了探親以外啥事都不能做。
第一次去阿姆斯特丹是在八年前,當時SARS肆虐,剛辭掉第一份工作的我買了一張便宜到不行的機票找去我阿姊,在那裡待了三個禮拜。其間我姊和男友出去度假一週,留我看家,在夏日的歐洲整天打滾散步騎單車,悠閒的生活成了美好的回憶。
兩年前在來瑞士前其實也去了一趟阿姆斯特丹,但那次是全家出動去參加姊姊的畢業發表會,接著又要去科西嘉爬山,然後到瑞士展開新生活,可能因為心態不同,對那年夏天的這城市並沒有留下什麼印象。
這次從巴嗇機場出發,則活脫脫像是進城的鄉下土包子:一下飛機濃濃的炸薯條氣味、散漫的步伐不斷被其他乘客趕過、一團混亂的中央車站、擠不上電車的狀況、四下皆是毫無口音的流暢英文、五光十色的店家、連日本米果和大魚卵都買得到的傳統市場......。這是一個屬於年輕人的城市;在單純的小鎮住了太久,大城市的豐富面貌簡直讓我目不暇給。
錯綜的運河因為前些日子的低溫紛紛結凍,人潮也因為假期結束而退去,我跟著阿姊騎著單車在這個單車客最大的城市裡穿梭,既輕鬆又愜意——只需要注意某些沒耐性的「飆車族」。
突然間我覺得可以列出一百個巴嗇的缺點,嘴巴裡不斷碎唸著:「阿姆斯特丹真是個大城市啊!」
「那我們下一個去的地方找個大城市好了。」大頭說。
真的要住在大城市裡,反倒又讓人猶豫了起來。「最好是可以住在鄉下地方,可是離一兩個小時車程的地方就有一個大城市。」我拍了桌子決定道。看來真完美,不過哪有這麼容易呢?
至於我姐的肚皮,果真是人生中第一次打敗了我;雖然是因為裡面多了一隻小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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