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30

悼Ricoh G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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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或說是拍照,一直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份。用相機來記錄生活的各個面向,旅遊、訪友、食物,記錄生活上很多的瑣事都少不了它。

我們出門通常都帶兩台相機。我目前是使用Fujifilm S5Pro,而lata自2007年開始使用這台Ricoh GX100,則我們剛剛開始瑞士生活的那一年。

它很輕巧,可以輕易塞到包包裡,甚至是口袋中。

廣角的魅力驚人,近拍的細緻度也相當令人滿意。在許多次和我Nikon D70畫質PK中,常常輕易的勝出,也導致我那時候決定將Nikon D70換成Fujifilm S5Pro。

但是電子性的產品,不像之前的老底片機,總是有著它短短的使用壽命。前幾個月,在沒有摔到的狀況下,它就出現了電子故障,所有拍出的東西都帶著波浪的條紋。

這麼一台帶過它上山下海,品質又相當好的相機,當然不想輕易換掉它。可是維修一台電子性產品,價格之高昂快要可以買台新的了。想買一台同款的二手機,又擔心用不久就會出現一樣的問題。

原本想拖一陣子回台灣再買新機,可是少了一台相機,生活中總少記錄了很多好照片。

考慮和研究許久之後,
we finally found some one else ,可以在未來取代GX100,
但是過往它幫我們記錄下的照片,
永遠無法取代。

2011/01/28

瑞士人搬家之二

欸,其實我們在這裡也沒認識什麼瑞士人,但是就是讓我遇上了一次非常不典型的瑞士人搬家方式。

我的語言班同學,一個非常陽光的印尼青年,和他的瑞士老婆原本和我住在同一條街上。我們住街頭,他們住街尾。之前夏天天氣好時,常常可以在河邊遇到。

近來因為我德語節節退步,生活上也顯少有什麼交集,和這群語言班的朋友不太再往來了。

有一天,這個印尼人突然難得和我google talk起來,因為那時我不是用自己的電腦,聊了一下我就得離線了,後來才接到E-mail,他說他要搬家了,如果我有空的話,不知道可不可以去幫個忙。

我這個人雖然約趴替總是沒出席(怕啊),請求援助時好像倒是很少缺席。不過是幫忙搬個家,大家又都同學一場,換做哪天我們要搬家了,也會希望有人來幫忙的呀!所以我就答應了,前提是,約八點太早了,我可能會遲到一下。印尼人簡訊回著:不急!就按照我的時間慢慢來吧。

到了約定的那一天,我帶著還要去做實驗的大頭去打個招呼,大門口租來的貨車已經裝滿了大半,印尼人請我上樓幫忙他老婆處理廚房打包部份,我當時還不疑有他。

等到一踏入客廳,這才覺得不對勁。

這不像是要搬家的樣子。應該是說,這不像要搬家了,請朋友來幫忙的狀態,也不像是以潔癖聞名的瑞士人家中應該有的秩序狀態。

各式雜物包裝紙盒散落一地,桌面擺滿日常雜物信件紙張水果零食和可以想像到的物品,他們要我處理的廚房,則是鍋碗瓢盆原封不動地安坐在櫥櫃裡,放任我和另一位我不認識的、瑞士太太的朋友(姑且叫她M女士好了)負責。

當下我的眼睛簡直快彈了出來,我不是來幫忙搬東西下樓的嗎?這工作應該是主人自己要做的吧?忍著抱頭呻吟的強烈慾望,在M女士再次問我我在找什麼東西之前,痛苦地考慮著到底該如何是好。

結果M女士請我先把混亂的桌面清空,一面把櫥櫃裡的鍋碗瓢盆往桌上堆,請我裝箱。除了報紙之外沒有任何避免易碎物的包材,我只好學賣餐具的用報紙堆疊包裹碗盤杯子,一面祈禱這些東西不要全部碎光光。

碗盤的東西還算好處理,讓人頭痛的是一堆看起來像垃圾的物品,到底是該不該丟掉——已開封不知道放多久的調味包、佈滿灰塵的塑膠湯匙、跟刀叉放一起的的糖果。理論上,就算我這個以弄亂家裡為強項的沒衛生人也知道,搬家是個整理家裡的好時機,把垃圾帶到新家不是個明智之舉。

好不容易塞滿一箱,封箱後才發現,電鍋的盒子在地上、熱水器的盒子在那邊,電鍋和熱水器卻已經在箱子裡了,為了固定還塞了一堆報紙避免彼此撞傷。後來惡搞半天試著想把網路設備收到箱子裡,器材完全無法固定,線材也遍尋不著,一問瑞士太太,她倒一派輕鬆回答:找不到嗎?那應該打包了吧。

於是我默默地把器材扔進箱裡,任它們在裡頭滾動;把剩下和和狀似垃圾的雜物儘可能塞入箱中打包,不再考慮拆箱時的困擾。

經過混亂的兩小時,中間吃了一點批薩點心,漫無邊際地聊了一點天,好不容易,廚房和客廳漸漸清空了。

就在此時,瑞士太太的妹妹告訴我:那你差不多可以準備回家了。

我的眼睛又彈了出來,還好被眼鏡接住了。我很沒志氣地點了點頭。

當天一共有瑞士太太、瑞士太太的妹妹、兩位瑞士太太的女性朋友、印尼人、語言班的土耳其男同學還有我在現場。兩位男士一直忙上忙下將東西搬上車,婦女則都在樓上收拾。然而工作告一段落時,似乎只有我被打發回家了(我必須用打發這樣的字眼,因為感覺真的是如此)。

來到樓下,兩位男士仍忙得不見人影,瑞士太太淡淡地跟我說了謝謝,也請我可以回家了。後面接的那句客套話不說還好,一說,十五分鐘後在我腦中炸開了來(反應太慢了,當下還笑笑地回應,回家後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徹底毀壞我週末的好心情。

她說:「下次可以來我們新家吃Racllette(烤起司),wenn ich Lust habe(如果我有心情的話)。」我想我是沒有聽錯的,她說的是ich(我)而不是du(你)。我只能一面安撫自己:她的意思是,矮唷,搬家很忙亂的,好多事情要處理喔!要等新家整頓好了才會有心情嘛!可是光從這樣的語氣與說法,百分之五百是不可能有那一天的。

然後我就走了,主人都這麼說了,還有任何留下來的意義嗎?

我也不強求一頓午餐,或是非得跟到新家去看看不可,反倒寧願跟大頭牽手散步亂煮一頓果腹。搬家的忙亂是可以想像的。但我不太了解,是民族性與文化差異,還是我兩小時的義氣相挺稱不上什麼大忙,難道我值不了一個真心的感謝嗎?我只是想知道,我放棄早上和馬桶溫存的重要時光前來幫忙,有人是很感謝的啊!我難道看起來這麼像是會海撈主人一頓的幫工嗎?

後來和朋友聊,才知道似乎不是我想太多。力敵雅說,瑞士搬家超級貴,所以請朋友出力,是幫了自己一個大忙,開個趴替請頓吃的是基本的。

而且話說回來,哪個民族請人搬家是天經地義的?有誰搬家當天才要外人幫忙打包的?這樣拆箱的時候怎會知道什麼東西在哪?物品因打包問題損毀了誰負責?老實說我當下很怕廚房收完得幫忙收內衣褲之類的。

一個月也過去了,也沒再收到印尼人的消息。每個時代本來就是會有畫下句點的時候,那個語言班大家共患難的時代過去了,也沒什麼好留戀的,他搬走了,反正以我的作息大概也不會再遇到。只是自己的一片真心被這樣對待(利用?),還蠻失望的。

而且沒人緣二人組在這裡也沒什麼別的朋友了,不會有機會要幫人搬家了啦。不過,欸,那個養狗的,有機會要搬家不要客氣啦呴(挽袖子)。

青春ㄟ肉體

因為太震撼了,所以決定來紀錄一下。

話說上那個人體素描課也有一陣子了,不知不覺累積了一大疊畫作,漸漸也有了一點進步。只是每次請來的模特兒清一色都是女性,而且都是那幾個輪班,擺來擺去就那幾個姿勢,畫久了也是會無聊的。

這次聖誕假期後接著又去倫敦,放假放得太爽,以至於缺課連連,今天又因為在家東摸西摸,縮頭縮腦地閃進教室時已遲了15分。然而就當我和擺著姿勢的模特兒擦身而過的同時,眼角餘光告訴我今天好像哪裡不太一樣。

就定位後我抬起眼鼓起勇氣確認剛剛的疑惑:沒錯!今天來的是個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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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嫁為人妻多年,不再是清純少女了,但老實說除了老公和老公用我的電腦下載然後忘記刪掉的A片外,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其他男性的裸體(喔!之前在草地河遇到的變態阿伯不算啦),第一瞬間真的呆了0.1秒,立刻在腦中K了自己一記:「傻什麼傻!給我認真點!你是專業人士,是藝術家耶!不是來看裸男裸女的!」心中緊張歸緊張,還是擺出正顏厲色的君子樣貌,專心地畫了起來,卻有意無意地避開重點部位。

不過不只是我,模特兒顯然也因為我的突然闖入而緊張了起來,肢體看來有些僵硬,眼神也有點不知所措,尤其他擺的那個姿勢恰巧是個手交叉在腹部的大正面,我想一般人大概會因為我的莽撞而下意識地縮起腳用手遮住重要部位吧!還好五分鐘很快就過去,下一個動作他立刻轉了方向換了一個背對大家的姿勢,也給了彼此緩衝的時間,接下來兩個長達20分鐘的姿勢,一切就自然多了。

這位模特兒也是來自阿根廷,大概是前幾位女模介紹來的,目前正在旅行中,已經走過許多亞洲、歐洲國家了,難怪看起來有一股流浪的嬉皮味。以21歲的年紀來看,他的身材不是挺好的,應該說,不是個喜好運動的人,所以瘦歸瘦,但是沒有肌肉。雖然留了大把鬍子,看起來很像耶穌,但是從眼神和臉部肌膚還是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以上是自以為專業的大嬸的觀察)。

小弟感覺是個虔敬的人,話不多(講西班牙語的人話不多真難想像),但德語說得不錯,自己也有在畫素描。下課時,還特別央求大家割捨一幅作品送他當紀念品,看來他又要啟程去下一個城市,下次就看不到他了。

想想也覺得很感慨,我們似乎在成長方面總慢了人家一步。在西方的年輕人勇於把自己放逐到世界各地歷練的同時,我們卻還被迫埋首於教科書中為自己的前途打拼。在三十歲人家已經步上人生軌道的同時,我才在追尋自我的道路上開始有點眉目,雖說如此,卻是在做人家十幾二十歲在做的事。

這次面對男模的經驗也讓我驚覺,提早抵達教室並正顏肅容是多麼的重要。寬衣解帶讓眾人盯著自己的身體瞧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差事,模特兒願意提供自己的身體讓素描者精進自己的素描技巧,我們得多多尊重他們才是。

2011/01/10

到倫敦,別忘了帶把傘

最好也穿著雨鞋去。現在我終於知道為什麼雨鞋可以成為一種流行了。

套一句大頭妹的評語:倫敦天氣就像是台北寒流來的樣子。在倫敦四天,淋雨淋了兩天,再加上睡眠不足與三餐不正常,我幾乎快忘記頭一天走在購物大街上贊歎連連的心情。

尤其趕回程飛機的那天清晨在Brighton街上迎著風雨的感覺,讓人不禁以為遇上颱風了。

那為什麼不買一把傘呢?

我其實是買了一把傘的,但是給認真的大頭帶去上課了。倫敦的物價高,但是遠比不上瑞士驚人,加上折扣季的加持,初到之時巴嗇二人組瞬間以為自己成了口袋麥克的大戶。除了雨傘。

一把爛傘要價十五鎊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又不希望雨水減低逛街的戰鬥力,可是想想瑞士根本用不到傘,氣象預報又顯示隔天是小雨,窮酸龜毛心態導致之後整整兩天羽毛大衣和皮靴襪子幾乎沒乾過,真真正正是淋雨淋到快掀桌。

後來回到巴嗇約莫中午時刻,這個冬季以不見天日見長的小鎮居然大大方方撒下陽光,空氣聞起來乾乾爽爽,果真是回家真好啊(但是一如往常,陽光只出現半小時又再度烏雲蓋頂)!

不過倫敦這個人人稱讚好玩好逛的城市,也不是那麼一無是處的啦!只要不下雨,或是有傘護體,市中心購物商店真可謂購物天堂,每家店都是以旗艦店的規模在經營,商品種類樣式多到驚人(呃,以瑞士的等級相較啦)。

中國城的燒臘雖然不如傳聞中美味,倒也一解我們的燒臘癮。很多店都要收一成服務費。

還有可怕的貧富差距。從Chelsea沿著Sloane St.往北,讓人見識到什麼叫奢華名店與頂級豪宅(通通都是挑高的),尤其Regent Park附近的住宅,那規模真可比博物館;然而從Gatwick機場坐一點都不快的National Express巴士進城,沿途大多是低矮的兩層住宅,破舊的程度讓我們懷疑是否坐錯車進錯城了。

因為停留的四天都是週間,沒逛到聞名遐邇的假日市集。

路上有很多連鎖三明治快餐店,很流行的樣子,味道還不錯,可是我好想吃點熱的。

Brick Lane一帶風情真的很不一樣,一路上的印度餐廳每一家都說自己的咖哩王,二手店三兩步就一家,週日有市集時可以想像會挺有趣的,不過天黑之後還是速速離開吧。Islington是一個房地產公司比設計風格小店還多的地方。

倫敦的地鐵雖然四通八達,但是轉乘並沒有很方便,往往要走一段距離。最後一天傍晚在不爽指數遠高過體力指數的時候我放棄走回地鐵站,改搭公車到火車站等大頭。搭雙層巴士的感覺還不錯,人沒那麼多,空氣也比較清新,只是車程會久一點。車票大家都推薦買蚵仔卡(Oyster),有點像台北悠游卡,事先儲值,出站扣款,不過莫名其妙花挺快的。沒下雨的話(又來了),其實市中心用走的都還到的了。

另一個有趣的是英國是右駕,所以大家習慣靠左邊走,有的地鐵站會在牆上貼請靠右,可是大部份人好像都還是習慣靠左的樣子。過馬路地上會有標示提醒往左或往右看,可能是有部少觀光客搞不清楚車的來向被撞過吧?似乎沒有行人會搭理紅綠燈,看無來車直接闖紅燈是再正常不過了,只有傻子才會乖乖等(我沒有哦)。

實在是淋雨淋到傻了,以上是沒什麼營養的遊記一篇。

天氣太爛,血拼太忙,故此篇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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