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歲的時候,總想著要趕快長大,這樣就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
二十歲的時候,每天和眼前的困惑奮鬥,未來沒辦法想太多,感覺未來也還有很多。那時候,看到所謂三十歲或三十五歲以前一定要做的事,總覺得事情沒那麼嚴重。
然後時間飛快,三十歲的那扇門越逼越近,焦慮越堆越高,開始想著為什麼不能回到二十歲,甚至十歲更好。開始在記事本裡琢磨著僅剩不多的時間究竟還能完成些什麼。
然而三十歲之前我還是沒有完成什麼了不起的成就,也拿不到等了四個月的居留證。至少感冒漸漸好了;可以破單次最高訪客紀錄,找了八個人來家裡把Selene帶來的小肥羊麻辣鍋底嗑掉;準備了二十人份的火鍋料,只好隔天再把客人找來解決剩菜。
然後在時陰時晴時雨、很多藉口發懶的這一天,我終於也站起來了啦。
Keep Walking, lata!
6 則留言:
看來感冒被打敗了,真好。
解決剩菜,為什麼在天氣漸漸便冷時聽起來有種誘人的味道啊?
另外,生日快樂啊。
生日快樂.
May You Stay Forever Young.
這首歌等我過去再補唱給你囉.
30歲好像也沒那麼糟。原本以為30歲所有東西的保存期限就到了,後來驚喜發現奧賽美術館 30 歲以下還有優待票(含30歲);澳洲工作假期簽證在 31 歲之前也還可以申請.....所以現在開始立志 31 歲之前要達成的目標吧 ^^ 辣他生日快樂!
是九個人喔...科科科...
To Selene
當剩菜的量多到讓人無法想像時,實在很難有誘人的味道。最近浪費太多食物了,要檢討。
To nobady
等你來唱啊,順便讓你大展廚藝啊(抓到機會偷懶XD)
To Sherry
這種還有一年的感覺居然又讓我緊張起來了!!!過了就過了反倒有一種釋然感啊~
To Kuku
那還只算半個,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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