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0
我不喜歡
課程進入了第三個月,可能因為新鮮感過了,也可能因為冬天來了日照短了,大家好像都不再像剛開學時那樣有衝勁,整個氣氛懶散低迷,讓感冒初癒的我也不禁提不起勁來。
本週聽到最勁爆的一句話莫過於:「我不想這麼做,因為我不喜歡。」
字體課老師是個聰明的美國人,課程大綱與教學方針清楚明瞭又精簡到我這個大嬸都一目瞭然,輕鬆依循——n、h、m擇一,用同樣粗細的筆觸畫出其筆畫連接方式的至少十種可能性;然後從中選擇一種,開始嘗試不同粗細(細體、粗體)。課程的用意在訓練熟悉設計一套自己的過程,不知為何其他同學紛紛一直畫著各種華麗的變形字體,或是在必須嘗試不同粗細的習作中不斷重複繪出看似一樣粗細的字母。
老師會不斷和每個學生個別討論習作的問題,由於坐我對面聽著coldplay的孩子出現了我上述的症狀,老師好聲地建議他,不如試試再把筆畫加粗多一點吧?小朋友答道:可是我不喜歡。
這句話讓老師啞然了幾秒,也讓一向不管世事的大嬸差點從椅子上彈了起來。我猛一抬頭,說:「我也不喜歡啊(粗體字真的很難好看)。」隨即又補了一句:「而且你也不能跟客戶說你不喜歡啊。」老師大笑。我不知道我這樣反應到底好不好,總有種忍不住的感覺。
隔天,又聽到類似的話。我不喜歡。我不喜歡。不耐煩。
我也不耐煩。人生那麼好只要做自己喜歡的事就好了,不喜歡不酷的就可以都不要碰?我安安份份地把習作做完了,但是我做出來的東西一點都不酷,過程也不刺激新鮮,我知道,不過我感受到字體設計過程會遇見的瓶頸與該注意的問題。有時候就是得同樣東西不斷重複反芻再嘗試,過程可能無聊、折磨得要命,但是每做一次、每思考一次,不知不覺就在累積美感經驗。
所以身為堅忍的亞洲大嬸我一直努力著,這也是我感覺到自己慢慢不再那麼笨蛋、而小朋友的天才光環慢慢淡去的原因。因為我在學習。
記得剛開學第一週的某堂課,得做立體的作品,我苦不堪言,老實告訴老師這我真的是一愁莫展毫無經驗。老師回我:「所以你才來這裡學習呀!」因為不會、不熟、不知道,才來學校學習,而不是只為了找個地方展現自己已知的伎倆。
話說回來,自己在20歲的時候也是天天蹺課鬼混玩BBS,從沒認真上課過,只覺得無聊。人生再來一次我想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追求有趣或許也不盡然是壞事,事情總要覺得做起來有趣,才會有火花。亞洲人那種埋頭苦幹的教育方式,或許能夠提升整體學生素質,卻很難出現燦爛的火花與劃時代的天才。
這把年紀也不用再想什麼天份不天份,就扎實的學點什麼吧。只希望渙散掉的靈魂能夠再凝結起來,無心戀棧的人也不要成天盡是嬉鬧擾人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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