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不是個搖滾迷。
雖然個性叛逆的可以,大有成搖滾迷的資質,身邊也不乏資深的熱情搖滾迷,但大概是聽覺神經太脆弱,太過「熱鬧」的音樂總讓我頭痛,又可能英文不夠好,從不細究歌詞裡的搖滾精神,大抵旋律順耳不吵雜嘶吼,就可收入我的歌單。
總之大多時候,我都會想把放著搖滾樂團的音樂關小聲一點。
暖洋洋的四月天,白晝越來越長,百花嫩葉齊聲怒放,本應該是個讓人奮起的季節,卻不知怎麼搞的連慢跑的步伐都沈重了起來。
想起前幾天看了吉他英雄的紀錄片,平時陪跑的六分鐘英語也聽煩了,索性點播了U2的音樂——一個完全不熟的團,連主唱叫Bono都還是看實習醫生才知道的。
沒想到前奏響起,腳步居然不自覺地邁了出去,隨著旋律越來越激揚,速度似乎也快了起來,空靈的樂聲迴盪著的剎那,我感覺我能就這樣、像阿甘那樣一直跑下去(你以為你在演MTV啊?!)⋯⋯
原本心灰意懶的身心,像是甩開了包覆著的陰霾,真正跑進了綠意盎然、春光燦爛的草地河。
1 則留言:
蘿拉快跑!Go~go~GO~真正在動在作事心情就會比較好呢!
話說要跑步我覺得聽REM不錯。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