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得清空所有的東西。
我們的冰箱和食物櫃里的食物當然是也得要清空的地方。
清空這地方最經濟實惠的方式,
當然就是把他們通通塞到肚子里,
雖然有一些已經過期一年了....
這兩天因為天氣炎熱,
當然想做一點清涼的甜品。
lata挖到食物櫃裡有一罐果凍粉,
而且只有過期一年四個月,
還在安全範圍內(他問科學家時,科學家推推眼鏡,科科兩聲的這麼回答)。
第一個果凍是桃子口味的,
五瓢果凍粉配500CC的水,
溶掉果凍粉後,加入糖漿或糖,
還有桃子切丁或切片擺在玻璃盆裡,
冰一個小時就可以吃了。
不過實在太好吃了,
來不及拍照就被秒殺,
過一個小時候我倆也沒有去搶廁所,
人體實驗證實果凍粉過期一年四個月果然還在安全範圍。
Bob立馬又煮了1500CC,
這次除了有桃子之外,還切了新鮮草莓,變成草莓果凍。
好吃的讓原本說草莓配果凍不對味了lata閉了嘴。
不過話說剩下的果凍粉,
應該還可以煮20,000cc吧,
怎麼還可以有這麼多...
而且還有好多過期的東西還要人體試驗阿....
4 則留言:
30天之後,若有通過陳氏夫妻人體試驗,無安全隱憂,
但消化不完的物資,歡迎空投到K家
阿金代他娘謝謝您~
一年四個月是安全範圍!唉呀,那我好浪費+無知喔... :P
哈哈,
那這讓我想起那次蜜月旅行享受你們準備的晚餐,
好像是香腸還是肉品之類的吧,
過期了兩三天,
你淡定的說:
「還好啦,保存期限一個月,還在誤差範圍內~~」
那次的人體實驗結果,也是通過了!!
那我想請問科學家,seriously,鮮奶啊,過保存期限大概多久以內是ok的呢?(鮮奶貴好多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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